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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工业革命系统回明朝》 第一千零六十章 工会成立及纵火案判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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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学习文化知识的工人识字读书,这笔费用从工会经费里面支出,算是给工人的一种福利。”陈洪谧说道。

    “我们这些大老粗还能够识字吗?”工人代表中认字的人极少,不禁充满了担心。在他们看来,认字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甚至很多人从小连私塾都没有上,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如果不是通过选举的方式,他们并没有资格坐在这里与富甲天下的苏州商人代表们平等对话。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各位在工坊和工厂所劳作之苦,怕是还要在认字之上。如果连字都看不懂,又如何通过劳动法为诸位身后的工人们争取权益?”陈洪谧刺激道。

    “的确我们应该要学会认字,不然连律法都看不懂,当这个代表也太丢人了。”工人代表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受到了商人代表对于他们的轻蔑,为不识字而感到羞耻。

    陈洪谧微微点头,常言道知耻而后勇,治下的百姓向学的话,他这个担任民政官的知府也能够受到一定的好处。

    商人代表对此仍然嗤之以鼻,似乎并不认为目不识丁的工人们能够有什么成就。他们一方面希望工人素质提高来进而提升生产效率,另外一方面又有些担心工人们识字以后会更加难以控制。

    尽管对未来充满了担心,工人公会正式成立的消息很快在苏州城内传开,几乎所有的纺织工人们都欢呼一片。苏州城的纺织业最为发达,手工业者工会里面的工人代表主要也是纺织工人,他们是这场罢工运动最主要的受益者,从此以后他们拥有了自己的靠山。

    除了正式选举出工会代表以外,对于火烧纺织厂事件的犯人们的审理也在罢工事件的发源地苏州城召开。

    苏州城当地的法庭开始审理这一案件,苏州知府陈洪谧,总兵吴志蔡还有苏州城一批影响力巨大的人物出庭担任陪审团。

    “纵火犯违反了律法,犯下纵火罪、破坏公物罪、侵犯他人财产罪,罪名成立,主犯吴三被判处死刑。其余从犯发配到南洋婆娑州炼油厂劳作,按照其行为轻重劳作年限从五年到二十年不等。”

    “对于纵火中造成的损失,此次先由苏州官府对所有损失人进行补偿。以后再发生类似案件,损失由官府和相应的工会共同进行补偿。”

    苏州城的法官做出了判决,他的判决将会影响到后代类似案件的判处。

    “他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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