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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儿不为奴 第六百九十一章 明黎南定条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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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黎很可能就此垮台。

    想到郑主接连发来的催促签约密函,黎珠苦笑一声,他知道郑主是要自己背下这个黑锅,顶下这个千古骂名。因为如果不能赶在阮氏和莫氏军队兵临升龙府前签约,那就什么都迟了。郑主真要倒了台,他如何有脸见死去的先主!

    罢了,我之名声与国家相比不值一提,今日便让我黎珠做回大越军民的罪人吧!

    签约,必须马上签约,明人要银子,给他们!要粮食,给他们!要人,也给他们!只要大黎不倒,只要郑主还在,这些总归还能回来!

    打定主意后,黎珠再也不与范永锦解释什么,以总统大臣的名义下令立即重启与明军的谈判。

    在黎珠的强压下,升龙的郑主又不置一词,范永锦与一些主战的官员只好无奈的服从。

    明黎谈判在中断一天后重启。经过数天的无休止争吵和老套的武力威胁后,黎珠代表安南黎朝与赵自强签订《明黎南定条约》,条约全文内容如下:

    兹因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明监国殿下特派钦差大臣、五军都督府左都督赵自强,远征军副都督卢光祖;黎朝君主特派全权大臣黎珠;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明、大黎永存平和,所属明黎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黎朝君主恩准大明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黎沿海之南定、海阳二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监国殿下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二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

    因黎朝将大明大长公主一行强留境内,吓以死罪,今大明监国殿下准以白银四百万两赎罪,并立即半公主一行护送交还大明,如有怠慢,大兵必将再讨还伸理。

    凡大明商民在黎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黎君主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明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

    因大明为索还公主及朝臣,兴发大军伸求讨理,劳师顿众,死伤颇多,今酌定水陆军费白银一千二百万两,黎朝君主、副王郑氏准为偿补。念黎朝百姓不宜,大明监国殿下准以先期交付三百万两,余下五年分期交纳。年例定额不足者,由黎朝备以稻米代偿。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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