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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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